關于電子專票的幾個熱點問題

國務院要求加大對電子發(fā)票的推廣,并且決定了先在一部分新設立登記的納稅人中實行增值稅專用發(fā)票電子化,然后再慢慢將范圍擴大。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一些有關電子專票的熱點問題,供大家參考。


1、 與紙質專票相比,電子專票有什么主要變化?


首先,電子專票在票面樣式上做了簡化,原來的紙質專票中的“貨物或應稅勞務、服務名稱”這一欄次簡化成了電子專票上的“項目名稱”,并且在電子專票上取消了“銷售方:(章)”這一欄次。


其次,電子專票取消了發(fā)票專用章,用電子簽名來代替發(fā)票專用章。納稅人可以自行查閱電子專票并驗證電子簽名的有效性。


2、 電子專票與紙質專票的法律效力相同嗎?


二者不僅在法律效力上是相同的,他們的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規(guī)則與都是相同的。


3、 新辦納稅人用什么軟件開具電子專票?


稅務機關會發(fā)放稅務UKey給新辦納稅人,并且會在增值稅電子發(fā)票公共服務平臺上面給新辦納稅人提供電子專票開具的這項服務,并且是免費的。


4、 納稅人開完電子專票之后怎樣將發(fā)票交給客戶呢?


將電子發(fā)票交給客戶的方式可以通過電子郵箱、二維碼這些工具來遠程交付。


5、 可以開具紅字電子專票的情形有哪些?


開具紅字發(fā)票的情形是,當納稅人在開具了電子專票之后發(fā)生了銷貨退貨、銷售折讓、開票有誤或者應稅服務中止這些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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