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股東提供擔保而取得的收入如何繳納個稅

  根據(jù)《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取得有關收入適用個人所得稅應稅所得項目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74號)第一條規(guī)定,個人為單位或他人提供擔保獲得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又根據(jù)《個人所得稅法》第九條規(guī)定,個人所得稅以所得人為納稅人,以支付所得的單位或者個人為扣繳義務人。

  綜上,貴司支付給個人股東的擔保費,需要按照“偶然所得”項目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適用比例稅率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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